根据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及两国司法合作的相关规定,特定类型的中国判决可以在新加坡申请执行。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中国判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新加坡申请执行:
1. 民事判决
2. 商事判决
3. 家事案件
4. 认可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依据
申请执行的条件:
判决必须是终审判决:中国的判决必须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是可上诉的判决。
判决的性质:新加坡法院通常只会执行涉及财产的判决。对于涉及刑事处罚或公共政策的问题,可能会拒绝执行。
公共政策和程序正义:如果中国的判决与新加坡的公共政策或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冲突,新加坡法院可能会拒绝承认和执行。